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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/09/12

广告“创意不当”被禁播!


工商部门指该广告“创意不当”误导消费者,厂家称会继续推广此概念

  最近引起争议的金龙鱼“1:1:1”广告,昨天起被北京市工商局要求暂停播出。市工商局广告处昨天召集中央电视台和北京电视台广告部了解情况,之后发出通知,要求该广告在进行整改之前,暂时停止播出。

   
  金龙鱼最近频繁在其食用油广告中打出1:1:1均衡营养概念。金龙鱼方面提供的材料显示,金龙鱼在广告里模糊提出了1:1:1的比例,消费者容易错误理解这样的比例说的是油内含量。其油外包装上却写着油里三种酸的比例是0.27:1:1,不过字体非常小不容易辨认。

  市工商局广告处有关负责人说,广告内容不能引起消费者误解,必须真实合法。因此,“金龙鱼”争议广告有“创意不当”的地方。由于广告主和广告公司都不在北京,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,并不属于北京市的管辖范围。

而当事人嘉里粮油集团方面则表示,“金龙鱼从来没有也不会进行虚假宣传。我们是说把两者加起来达到1:1:1的均衡比例。我们的产品一直都标明比例是0.27:1:1,并没有欺骗消费者,而且我们会继续推广1:1:1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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